你的,要做,幸福,他的,很好

提問: 我活著還有意義嗎 問題補充: 我跟男朋友在一起有三年了,三年了,我很愛他.可是去年,我流了兩次產,由于工作和學習的原因,他一直都沒辦法在我身邊,我的心情也因此壞的不可收拾,經常吵架,經常抱怨他....終于前幾天,他煩了,罵我是瘋狗,為什么跟個神經病一樣,不死了干凈,還留著亂咬人,,然后掛斷電話,,消失了,現在手機也停了,,我找不到他了,,, 他就這樣消失了,我該怎么辦?三年,真心付出,留下來的是現在身體壞了,精神也快崩潰了,是不是我真的該死了干凈???我現在是個廢人一樣,身體沒了,精神也崩潰了,,我活著還有意義嗎? 医师解答: 你死了正稱了他的意,你何必呢!離開他吧,為了這樣的男人,把自己搞得這么狼狽,有意義嗎?值得嗎?或許他曾經愛過你,可他現在的確對你一點感情都沒有了,甚至連常人的一點點的同情都沒有!把他扔掉吧,扔掉他所有的東西,扔掉他給你留酸甜苦辣!就算世上沒有男人,女人也一樣可以活得很好的,如果有一天他回來了,再還給他兩個耳光,甩甩頭走人!!你應該幸慶自己跟他只是三年而不是三十年!好好活著,你只有過得比以前更好,比和他在一起更幸福才能"報復"他對你的無情!他不是你的幸福,幸福還在等著你...千萬不要做親者痛仇者快的傻事,更不要做法律所禁止的事,不要自己把自己送到絕路上去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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